義大利的契約、休假與離職
契約如何依集體協約設定,以及員工依法享有哪些權利。
契約與 CCNL
每份勞動契約都是書面的,並適用一份依職務與產業選定的全國集體勞動協約 CCNL。協約訂定各職等最低薪資、工時、加班費率、休假、試用期與預告期。台灣企業可以把它想成「依產業寫好的工作規則」,公司不能自行訂得比它差。
契約載明職稱與職等、工作地點、薪資、工時、到職日、試用期,以及是不定期或定期契約。加薪、升遷或改為兼職等變動,都以書面增補處理。
台灣、香港等非歐盟國籍員工,必須在到職前取得工作許可(nulla osta),詳見簽證。
終止僱傭依既定規則:正當理由、協約規定的預告期,並在最後一期薪資發給 TFR 與未休假折算。
休假與缺勤
- 年假:法定每年至少 4 週,協約通常更多,許多協約另有帶薪休假時數(ROL)。
- 病假:醫師直接以線上方式把證明送交 INPS;病假期間薪資由 INPS 與雇主依協約分擔。
- 產假與陪產假:強制產假 5 個月、陪產假 10 個工作日,大部分由 INPS 給付。
- 國定假日:12 個全國假日,加上當地守護聖人日。農曆新年不是假日,台灣總部的春節安排要事先溝通。
每一筆缺勤我們都會記錄,並反映在當月薪資與帳單中。